光明網訊 第三屆“首都文化企業30強﹑30佳”及“首都文創傑出人物”推選活動日前在北京正式啟動。本次推選活動由中共北京市委宣傳部﹑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指導﹐首都文化產業協會﹑光明日報社﹑北京日報社主辦﹐光明網承辦﹐最終將推選出30家“首都文化企業30強”﹑30家“首都文化企業30佳”及數位“首都文創傑出人物”。
本次推選活動為公益性質﹐不向參評企業和個人收取任何費用﹐本著公平公正﹑公開透明﹐導向正確﹑雙效統一﹐產業導向﹑示範引領的原則﹐面向全社會公開徵集﹐確保程序公開﹑過程透明﹑公眾參與。同時﹐推選活動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價值取向和主流文創導向﹐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﹐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統一。
參加本次推選活動的企業可按照行業類別進行申報。具體申報類別分為內容創作生產類﹑傳播渠道類﹑投資運營類和綜合經營類四個類別進行申報評選。推選活動中﹐“首都文化企業30強”推選著重考查企業的營業收入和稅收貢獻﹐突出企業自身的規模實力﹑對行業發展的引領效果﹑對地區經濟的影響作用﹐推選出大型骨幹文化企業﹔“首都文化企業30佳”推選著重考查企業的成長性和創新性﹐注重企業在促進產業融合﹑培育新型業態﹑創新商業模式等方面的探索﹐推選出“專﹑精﹑特﹑新”的文化企業﹔“首都文創傑出人物”主要推選近年來在文化創意產業領域勇於改革﹑積極探索﹑開拓創新﹐帶領所在企業實現重大突破和提昇﹐具有示範引領效果的企業家﹑投資者﹑創意人才﹑科研人才﹐入圍人物原則上不超過10位。
在此次推選活動中﹐在北京地區登記註冊的文化企業﹐具有獨立法人資格﹐從事文化創新發展的研發﹑生產﹑服務﹑管理的單位﹐不分所有制﹐均可參加“首都文化企業30強﹑30佳”推選﹔近年來﹐尤其是2016年度在首都文化創意產業領域勇於改革﹑積極探索﹑開拓創新﹐帶領所在企業實現重大突破和提昇﹐並在社會上引起廣泛關注的企業家﹑投資者﹑創意人才﹑科研人才﹐均可參加“首都文創傑出人物”推選。需要注意的是﹐中央及北京市黨政機關﹑事業單位廳局級以上領導幹部原則上不列入本次推選範圍﹔集團公司與下屬公司不能同時參加“首都文化企業30強”或“首都文化企業30佳”同一類別的推選﹔申報主體2015年以來需沒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﹐企業主體受到刑事處罰﹐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業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或處罰的﹐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﹐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的﹐一律不得參評﹐個人主體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及司法﹑行政處罰的﹐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﹐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的﹐一律不得參評﹔申報主體應根據實際情況認真﹑如實申報﹐如申報材料有造假現象﹐則取消參選資格並向有關部門通報﹐且三年內不得參加推選活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