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届“首都文化企业30强、30佳”及“首都文创杰出人物”推选活动正式启动


光明网讯 第三届“首都文化企业30强、30佳”及“首都文创杰出人物”推选活动日前在北京正式启动。本次推选活动由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、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指导,首都文化产业协会、光明日报社、北京日报社主办,光明网承办,最终将推选出30家“首都文化企业30强”、30家“首都文化企业30佳”及数位“首都文创杰出人物”。   

本次推选活动为公益性质,不向参评企业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,本着公平公正、公开透明,导向正确、双效统一,产业导向、示范引领的原则,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,确保程序公开、过程透明、公众参与。同时,推选活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取向和主流文创导向,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,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。   

参加本次推选活动的企业可按照行业类别进行申报。具体申报类别分为内容创作生产类、传播渠道类、投资运营类和综合经营类四个类别进行申报评选。推选活动中,“首都文化企业30强”推选着重考查企业的营业收入和税收贡献,突出企业自身的规模实力、对行业发展的引领效果、对地区经济的影响作用,推选出大型骨干文化企业;“首都文化企业30佳”推选着重考查企业的成长性和创新性,注重企业在促进产业融合、培育新型业态、创新商业模式等方面的探索,推选出“专、精、特、新”的文化企业;“首都文创杰出人物”主要推选近年来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勇于改革、积极探索、开拓创新,带领所在企业实现重大突破和提升,具有示范引领效果的企业家、投资者、创意人才、科研人才,入围人物原则上不超过10位。  

 在此次推选活动中,在北京地区登记注册的文化企业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从事文化创新发展的研发、生产、服务、管理的单位,不分所有制,均可参加“首都文化企业30强、30佳”推选;近年来,尤其是2016年度在首都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勇于改革、积极探索、开拓创新,带领所在企业实现重大突破和提升,并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的企业家、投资者、创意人才、科研人才,均可参加“首都文创杰出人物”推选。需要注意的是,中央及北京市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列入本次推选范围;集团公司与下属公司不能同时参加“首都文化企业30强”或“首都文化企业30佳”同一类别的推选;申报主体2015年以来需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,企业主体受到刑事处罚,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,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,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,一律不得参评,个人主体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、行政处罚的,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,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,一律不得参评;申报主体应根据实际情况认真、如实申报,如申报材料有造假现象,则取消参选资格并向有关部门通报,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推选活动。  

 申报受理工作即日起正式启动,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7日(星期五)18时,逾期不再受理。具体申报要求、标准、附件及其他相关信息请登录光明网活动官网http://topics.gmw.cn/node_111776.htm查询并下载。